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切实改进机关党建年度考评方式方法,贯彻落实好中央《条例》、省委《实施意见》和市委26号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考评办法。
一、考评对象
党组织关系隶属市直工委的市直单位和中央、省属驻六安单位党组织。
二、考评内容
主要包括党组(党委)抓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情况。具体内容见《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评细则》(附件1)和《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年终考评细则》(附件2)。
三、考评方式
考评采取在线考评、年终考评、党员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,其中,在线考核分占 70%,年终考评占20%,党员测评占10 %。
1、在线考评。主要依托工委自主开发的六安市直单位机关党建在线管理考核系统,按照《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细则》的规定,各单位管理员对年度机关党建日常性基础性工作实时上报,工委实时审核评分。
2、年终考评。与市纪委、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一并进行,单位领导班子汇报本年度党组(党委)抓基层党建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,同时按照《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年终考评细则》的要求,查阅相关档案资料。
3、党员测评。比照参加单位年度领导班子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,对单位年度党组(党委)抓基层党建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。
五、加分因素
被考评单位党建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给予奖励加分,共计5分。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2分;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加1.5分;受到市厅级表彰的加1分;同一项工作受多层次表彰的,按最高层次奖励加分,不重复计奖,加满5分为止。奖励加分以授奖单位颁发的奖状、奖牌、证书、文件和刊物原件或复印件为依据。
四、结果运用
1、根据考评结果,每两年由市委评选表彰 个先进单位和 个基层党组织,并给以一定的奖励。
2、机关党建在线考评成绩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体系。